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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前在微風廣場的Louis Vuitton買了個長夾

開啟了一趟超級不爽之旅

也徹底對Louis Vuitton的服務以及品牌失望

我買的是在官網標記M30541的這款長形錢包

https://tw.louisvuitton.com/zht-tw/products/long-wallet-taiga-0093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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尺寸:10 x 19 x 2 cm(長度 x 高度 x 寬度)
皮革:Taïga
內容:

橫紋皮革襯裡
16個信用卡夾層
1個ID或名片夾層
1個大型風琴式隔層可裝紙幣
3個扁形隔層
此產品於法國、西班牙、義大利或美國製造,我的是義大利製造的


2月多購買
3月開始啟用

- 開始發現卡夾很難抽卡
- 也開始發現有殘膠

Screen Shot 2021-05-12 at 10.57.42 AM

#紅圈處都是殘膠的地方

#這只是12張比較不嚴重的

#其中一張卡的殘膠卡到晶片已換卡

 

「以下是購買歷程」
 

2021/4月 @客服

- 撥打客服專線

- 表明需要至現場查看情況

 

2021/4/18@LV微風廣場

- 告知消費者要留包維修
#完全沒有考慮到消費者的不便
- 經溝通後以拍照形式向香港報修
#必須等香港回復才能通知(時程未訂)

 

2021/4/20 @來電通知

- 銷售員通知到店選換其他款式
#表明其他款式皆不考慮,反映是否同一款都有相同脫膠狀況,否則為何要換款?銷售員才表示可換同款,也會經過測試才交付給消費者

 

2021/5/3@至LV微風廣場

取得同款,很明顯內裡邊條依舊殘膠,但依然堅持消費者先使用試試看,如果依舊殘膠可再回店。結果真的才使用一天,就使卡片又都殘膠。
- 當天得知該店為女士概念店
#如果4/20當天同意到現場換貨,根本沒有可換的選擇
#看得出來這次才只用一個晚上,都開始卡膠,更何況要長期使用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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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看得出來這次才只用一個晚上,都開始卡膠,更何況要長期使用?

 

2021/5/4@至LV微風廣場

- 資深銷售現場拿了淺色信用卡測試幾分鐘後,表明都沒有問題
#但問題就是需要一段時間,殘膠自然會黏上去
- 說我們測試的時間不夠久
- 銷售不斷強調可能是氣候潮濕、使用問題等
- 試圖又要我們留包,明明可用照片回傳
- 後續請我們再回去使用但不要使用信用卡夾
- 店主管在裡面決定事情但不願面對消費者
#此為商品本身瑕疵,現場有最高主管卻以避風頭方式躲藏,僅交代銷售服務人員要我們再回去試試看

 

2021/5/5 @香港總公司客訴這件事

得到的回應也只有轉發,但至少讓櫃位的主管開始聯繫

不先前都沒有被重視過

 

2021/5/5 @消保官

(一)依照民法第354條規定,出賣人對於所交付的商品,應擔保没有價值上或效用上的瑕疵。 買受人收到商品後,依同法第356條規定,應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,如果發現商品有瑕疵時,應立即通知出賣人,若有     不能立即知道的瑕疵,等到日後發現時,買受人也應該立即通知出賣人,如果沒有通知,將被視為承認所收到的商品沒有問題。

(二)買受人依前述規定通知出賣人後,可視瑕疵的輕重情況,進而依據民法第359條及第364條規定向出賣人主張減少買賣價金、解除契約(退貨還款)或另行交付没有瑕疵的商品。而主張權利的期間,民法第365條    規定,必須在買受人為瑕疵通知後6個月內或自商品交付後5年內為之。

三、隨函檢附民法第354條至第366條有關物的瑕疵擔保責任與效力等相關規定供參。此外,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規定:「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,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、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。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,應於申訴之日起15日內妥適處理之。消費者依第1項申訴,未獲妥適處理時,得向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」。如果您遇有消費爭議,可依上開規定進行申訴,或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電話1950」進行諮詢。線上申訴方式如下: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/申訴調解/線上申訴(http://appeal.cpc.ey.gov.tw/WWW/Default.aspx)。

 

2021/5/6 @微風廣場Louis Vuitton店主管通知

- 店主管說有收到香港客服的事件反映,並告知可以到店換貨,因是女士概念店,所以希望我們先上網選好,他們再調貨。我提供五款商品連結,他們最後僅能釣到兩款,其他款式皆無法調貨。
# 整體服務品質儘管盡力協助,經手了五位銷售含一位主管,服務品質參差不齊,有幾位銷售不斷的找藉口不願對商品負責。
#告知店主管已與消保官聯繫,並得知相關處理方式後,他們才肯提供辦理退貨的選項。

2021/5/13 @微風廣場Louis Vuitton店主管通知

- 他完全沒有收到財損的資訊,也就表示內部傳達完全不一致

- 整件事情感覺他只想退貨並沒有想為品牌爭取好感度

 

 

目前還在處理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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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